为引导会员规范企业经营行为, 弘扬正气,促进在温楚商企业健康发展,营造商会会员健康向上的经营和发展环境,带头树立商会良好社会形象,根据温州市湖北商会《章程》规定及主管部门的要求,特制定温州市湖北商会会员自律公约(以下简称公约):
一、职业道德
1.提倡文明生产、文明经商、优质服务,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;
2.提倡尊重人才、爱护人才、培养人才。充分发挥人才作用。建立企业内部和谐的劳动关系;
3.提倡严格管理,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,提高企业管理水平;
4.提倡学知识,学科学,学技术,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和技术素质;
5.提倡团结、互助和协作精神,发挥企业团队优势;
6.提倡尊纪守法、讲究信誉、增强法制意识,依法生产经营。
二、行业公约
1.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生产经营秩序;
2.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"质量立市"、"名牌兴业"的号召,树品牌,坚持质量第一,自觉制止假冒伪劣行为;
3.自觉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,自觉杜绝任意抬价、压价行为发生,严禁损害其他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;
4.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尊纪守法,照章纳税,防止偷税漏税和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发生。
三、公约管理
1.凡加入商会的会员,必须在适当的时间统一进行入会宣誓,并按照商会《章程》、《会员企业自律公约》要求郑重承诺。
2.为促进公约的贯彻执行,商会适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,对执行公约成绩突出的企业会员,建议给予通报表彰;
3.商会秘书处负责来访者的接待和来信的处理,并视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;
4. 对严重违反公约行为的会员单位,给予批评教育,促其整改。对无视劝阻,对商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,劝其退会直至开除会籍。
四、附则
1.凡登记在册的会员应当遵守本公约;
2.本公约由商会理事会组织实施、监事会负责监督与检查;
3.本公约解释权属商会理事会;
4.本公约有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,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;
5. 本公约经商会第四届第三次理事会审议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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